编办概况

山丹县委编办修订群团机关“三定”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0-12 】 【选择字号:

 

 为不断强化群团机关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和克服群团工作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推动群团机关不断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山丹县委编办在认真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扎实组织开展工青妇、科协、残联等7个群团机关“三定”规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群团改革工作成果,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

在修订过程中,按照“小机关、强基层、广覆盖、大服务”的思路,重点强化群团机关的群众属性和服务基层能力,进一步明确各群团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推动群团机关真正做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服务群众。(山丹县委编办  韩秀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