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山丹县委编办扎实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0-17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教育发展基础,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山丹县委编办按照省、市要求,重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育编制,顺利实现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

一是全面调研会商,精准摸清家底。会同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全方位摸清现有教师数量、学生规模、学校布局、城乡人口流动、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变化情况,反复听取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编制现状、存在问题及现实需求,力求编制配备既符合上级核编标准,又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为全面达标打下坚定基础。

二是科学测算评估,优化资源配置。在前期精准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市上下达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坚持统一城乡编制标准,依据高中教职工与学1:12.5、初中1:13.5、小学1:19的比例核算基本编制,逐校核定到位。结合中小学教学实际,根据教师脱产进修、产假、病假、特殊教育、示范实验学校等附加增编因素标准核定附加编制。坚持实事求是,对在校学生规模较小的村校和教学点,在教职工编制核定上给予适当倾斜,既考虑师生比,也兼顾班师比,确保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能够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三是严肃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专项管理,严禁挪用、挤占、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的规定,足额下达教师编制,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教师编制的情况。严格落实县级教育部门编制分配自主权,在编制总量内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动态调整各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报编制、财政部门备案。加强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监督检查,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教育主管部门与中小学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山丹县委编办  王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