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委编办“三个深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山丹县委编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作为,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深化乡镇赋权扩能减负增效。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第一批32项,进一步厘清了县乡权责关系,推动乡镇赋权扩能、加快发展。第二批定向赋予清泉镇(县城市社区管理局)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6项,规范社区服务事项31项,准入事项41项,负面事项7项,提升了清泉镇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会同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对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共公布行政权力事项4343项,其中行政许可225项、行政处罚3234项、行政强制182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给付51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64项、行政奖励83项、行政监督75项、其他行政权力415项。
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序划转人员编制,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调整优化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科学界定部门内设机构和执法机构职责,强化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处罚以及与其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构建起权责清晰、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部门内执法工作职责体系,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更好的依法履行职权,落实执法责任。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职能体系。以“三定”规定为抓手,着力提升部门单位依法履职水平,通过调整部分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和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了粮食安全监管、快递物流行业监管、防震减灾管理等机构职能。围绕行政复议、国防动员等体制机制改革,采取加挂牌子或调整设置内设机构等形式,优化人员配备,增加专职工作力量。加强工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深入推进城郊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山丹县委编办 张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