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山丹县委编办“三强化”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6-28 】 【选择字号:

山丹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通过强化法治意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举措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法治意识。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将《条例》《规定》列入县委编委会、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领学作用。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将《条例》《规定》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全县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重点学习内容,通过系统解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展板、餐巾纸盒、纸杯等宣传品,通过山丹县机构编制网站定期推送机构编制法规释义,提升机构编制法规公众知晓度和关注度。

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印发《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选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等资料,供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参考,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二是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转发省委、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机构编制事项请示上报工作的通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请示上报工作进行规范,细化了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工作程序。三是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乡镇、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依托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全面掌握乡镇、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和违纪违规情况,确保机构编制工作规范运行。

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加大检查力度。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5个调研小组对各乡镇、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落实、编制使用效益、执行机构编制纪律、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等情况开展调研评估和监督检查。二是抓好动态监管。定期维护实名制管理系统,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同步比对基础数据,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预算相互协调的约束机制,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三是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与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合力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县委编办 张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