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召开县委编委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6月26日,受县委书记、县委编委主任王韶华同志委托,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编委副主任张伟主持召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讨论审议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机构调整设置、编制相关事项。县委编委副主任、编委委员出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机构编制资源是关系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纪律是党的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此次将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行为处分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党的纪律监督之下,加强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树牢“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纪律性,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为抓手,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精神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找准机构编制监督切入点着力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确保“三定”规定落地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党和国家机构编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会议强调,“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内设机构整合、业务融合,着力优化力量配备,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强化刚性约束,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会议指出,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是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对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抓好“三定”这个中心环节,把职责研究准、边界划清楚、责任定明确。要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从严控制新组建和职责调整部门的内设机构、编制和职数。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县委编办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围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并就全县机构编制工作中的一些阶段性任务和关键性问题提出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既要当好县委编委的“办事员”,更要努力成为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的“参谋员”。要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信息共享,明确职责分工,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等问题发生。要密切关注中央的改革动向、省市的配套举措、县委的工作重点,注重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地方和省内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创先争优意识,以一流的政治素养、工作标准、工作状态、工作担当,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山丹县委编办 王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