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山丹县委编办扎实做好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6-28 】 【选择字号:

制定“三定”规定是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对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本轮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山丹县委编办精心谋划筹备、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检查,高质量推进全县38个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

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调研指导协调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决策部署和“三定”规定制定修订规范要求,今年3月以来,由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到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等28个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调研分析,指导部门单位全面梳理职责职能,理清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运行等情况,广泛听取和提出机构整合、业务融合、人员配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优质高效抓好“三定”规定制定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文件起草审定组织召开山丹县涉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培训会议,向各乡镇、部门单位明确“三定”规定起草、报审、报批和督查验收各工作环节的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制定《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模板)》,现场由业务骨干对“三定”规定制定的内容要求、格式规范、文字表述等进行讲解答疑。县委编办集中工作力量组成7个审核工作组,对8乡镇、30个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起草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踪指导服务,严格执行“三报三审”制度,认真组织审核把关,按照主管部门集体审议、编办工作小组审核、征求关联部门单位意见、协调解决问题分歧、指导单位修改完善、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召开编办室务会会议集体审核、提请编委会会议审定的程序,高质量完成了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委宣传部等38个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

高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定严格执行把监督部门单位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作为落脚点,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增强各单位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指导部门单位严格对照“三定”规定,按程序做好内设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调整等后续工作。将“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跟踪问效和备案机制,常态化开展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定”规定严格执行到位,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县委编办 王兴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