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委编办深入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持续为基层减负增效
山丹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着眼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持续为基层减负增效。
聚焦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聚焦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4项主要职能,立足基层实际情况和基层事务特点,统筹优化乡镇内设机构和设置事业单位,形成一类乡镇9个机构、二类乡镇8个机构、三类乡镇7个机构的合理布局。结合机构改革工作,重新制定乡镇“三定”规定,全面清理加挂的各类牌子和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切实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确保基层机构编制结构更加合理,职能职责更加明晰,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聚焦扩权赋能,健全赋权清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照省政府赋权《指导目录》,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结合实际甄选部门拟向乡镇赋权目录,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8项,进一步强化基层“话语权”,持续提升乡镇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时,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围绕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全面梳理基层职责任务,根据法律法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乡镇赋权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提出继续实施、建议调整上收、新增下放的动态调整意见,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有效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聚焦队伍建设,推进执法下沉。持续加强乡镇党委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优化乡镇执法队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8个乡镇执法队统一设置为综合执法队,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举办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重点围绕赋权事项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和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相关业务开展集中培训,稳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提升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县委编办 王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