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中共山丹县委组织部管理,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机构编制工作政策规章和制度。
(二)在县委编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监委机关、群团组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委编委和县委、县委编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起草县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乡镇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县各类乡科级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意见,按程序报请县委编委、县委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编委审批。
(五)审核全县各类乡科级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提请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
(六)协调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统筹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职能转变的相关工作。
(七)审核县级党政机关双重领导以县直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派驻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全县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全县行政机构设置,实施党政机构限额管理。
(八)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委机关和县级群团组织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九)研究起草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全县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报县委编委研究审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十)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完成县委、县委编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