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

【来源: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8-04-12 】 【选择字号: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现将更新的《山丹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予以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附件:《山丹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山丹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2018.4.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