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审核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核定县委、县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县委编委并上报县委。
9.完成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办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股、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股)。现有行政编制5名,工勤人员1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一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名,其中自收自支0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县委编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234.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8万元,减少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以下内容列出涉及本单位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8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1,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34.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8万元,减少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项目共计0个。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3年,共管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四) 非税收入
本单位非税收入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4.培训费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会议。
5.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范围。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费18.3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3.2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2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95万元。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96万元,主要包括:打印机、档案柜、椅子等。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3年预算中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表及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