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共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审核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核定县委、县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县委编委并上报县委。
9.完成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
1.中共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 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18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名),工勤编制1名,自收自支0名。2022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5人,在职事业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工勤编制1人,自收自支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8.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82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1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5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4.82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2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在工资福利待遇科目,后调剂为住房保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1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14万元、津贴补贴41.96万元、奖金52.95万元、绩效工资17.8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52万元、医疗保障支出8.5万元、住房公积金11.76万元。
公用经费2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度未安排绩效管理的项目。对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 2022年按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资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我办所有支出一律按照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批、主任审核的流程处理,确保阳光透明,执行规范。报销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正面有经办人、股室负责人签字证明。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部门全年预算数为238.15万元,执行数为238.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使用公务卡方面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预见性不够,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在下一年度的预、决算工作中,应摒弃“认为预算编制仅是财务人员的工作,业务股室不参与其中”的错误观念,在预算执行、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等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预见性及工作效率,提升数据准确度,确保预决算工作更贴合实际工作。 三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挖掘单位的节支潜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公务卡的使用力度。二是加强做好公用经费资金的预算工作,即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又要做好厉行节约,力争把成本降低。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